A股全面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

来源: 深圳商报

2月1日,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》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沪深交易所也分别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。

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实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,不是谁想发就发。同时,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,保持投融资动态平衡,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。

本次改革在优化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安排。在交易所审核环节:交易所承担全面审核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、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责任,并形成审核意见。审核过程中,发现在审项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项、重大无先例情况、重大舆情、重大违法线索的,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。在证监会注册环节:证监会基于交易所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,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。

此次改革将完善新股定价机制。允许主板、科创板采取直接定价方式。允许网下投资者可填报3个不同的拟申购价格,调整高价剔除机制比例,完善定价信息披露要求。引入网下发行限售安排,允许采取摇号限售或比例限售方式,引导投资者审慎报价。这也意味着以往主板新股23倍市盈率的规矩将作废。

本次改革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,主要措施: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。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。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,优化转融通机制,扩大融券券源范围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此次改革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。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,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%不变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,对投资者资产、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。

此次改革后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,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、经营业绩稳定、规模较大、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。同时相应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,并与科创板、创业板拉开距离。科创板突出“硬科技”特色,发挥资本市场改革“试验田”作用。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。北交所与全国股转系统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。(记者 陈燕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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